近代政治和国家理论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利己主义者如何建立国家”。先来读一段《利维坦》:
古时候的道德哲学家所谓的“终极目的”和“至善”是不存在的。没有欲望的人和丧失感受和想象的人一样,都是无法生存的。幸福是从实现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过程中欲望的不断发展,实现前一个目标是为实现后一个目标奠定基础。这是因为人类欲望的目标不是为了一次或一时的享受,而是为了保证未来能够一直享受。因此,所有人的自愿行为和倾向不仅是过上满意的生活,而是要保证能够长久地过这样的生活,只不过方式有别。之所以存在这样的差异,一部分原因是不同人的激情存在差异,一部分原因是人们对产生欲望效果的原因持有不同的看法和认识。
因此,首先我认为连绵不绝、无休无止的权势欲望是一种全人类所共有的倾向。这并不是因为一个人总是贪婪或者不满足于一般的权势,而是因为如果他不获得更多的权势,那么他就无法保住他当前已有的权势和美好生活。因此,手握最高权力的君主们,在内会力求通过法律、在外会通过发动战争来维持其权势:当他们做到了这一点,随之又会产生新的欲望。有些君主希望通过新的征服赢得声望,有些君主追求安逸的生活和肉体的愉悦;还有的君主则希望能在某些艺术或其他心理能力方面高人一筹,从而赢得人们的崇拜或奉承。
夺利争名、竞逐统治权或其他权势容易导致产生争斗、敌意和战争,因为一个追逐这些东西的人往往就是通过消灭、征服、取代或驱逐另一个同样的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特别是在争名方面,人们倾向于是古非今。因为人们是在与今人竞争而不是与古人竞争,对古人赞誉过当,就能让今人的荣耀逊色不少。
对安逸和肉体愉悦欲望的追求,会使人服从一个共同的权力,因为人在有了这些欲望之后,就会放弃原本可以通过他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所能得到的保障。
如果大家觉得霍布斯
是个道德败坏的无神论者,那么我们看看康德
在《论永久和平》中的著名论证:
但如今,自然却来协助受尊敬、但对于实践来说却软弱无力、基于理性的普遍意志,确切地说恰恰是凭借那些自私的偏好。因此,问题仅仅在于一个良好的国家组织(它当然是人力所能及的),来使那些偏好的力量彼此针锋相对,使一种偏好抑制或者抵消另一种偏好的毁灭性作用,以至于对理性来说,其结果是好像两种偏好都根本不存在,而这样人也就被迫成为一个好人,即便不是一个道德上的好人。建立国家的问题无论听起来多么艰难,纵然对于一个魔鬼民族(只要魔鬼有理智)来说也是可以解决的,这个问题就是:“一群有理性的存在者,全都为了保存自己而要求有普遍的法律,但他们每一个都暗中倾向于使自己成为例外,要这样来安排他们并建立他们的宪政,使得他们虽然在自己的私人意念中彼此对抗,但却毕竟如此相互抑制这种意念,以至于在其公开的行为中,结果恰恰是好像他们并没有这些恶的意念似的。”这样一个问题必须是可以解决的。因为这个课题要求知道的,并不是人在道德上的改善,而只是自然的机械作用,即人们如何能够在人身上利用这种机械作用,以便在一个民族中如此调整人的不和的意念之冲突,使得他们不得不互相强迫对方接受强制性法律,并这样来产生法律在其中有效力的和平状态。
近代政治理论区别于古代政治理论的最根本转折之一,就是不再要求国民拥有一系列公共美德,也不再把培养和提升国民美德视为国家的根本目的。马基雅维利
在《李维史论》
中直接宣布立法者需要假定人性本恶:
正如同讨论政府体制的作家一致指出的,又如同每一部史书都充斥的事例,任谁缔造共和国并制定其法律都有必要预先假定人性本恶,,一有自由的机会就本性毕露。恶意能够暂时保密是由于动机隐秘,没有被识破是因为违反常情的经验不曾为人所见识。
虽然马基雅维利提出的问题是现代的,但他的答案却相当古老。马基雅维利相信古罗马共和国的混合制度可以解决共和国内各种利益冲突,马基雅维利甚至认为无休止的利益冲突是古罗马共和国保持活力并且不断扩张的源泉。
而理论层面的新答案则来自霍布斯的利维坦。上文大段引述了霍布斯对于人性险恶的尖刻描述,而霍布斯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契约理论,最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基于对自己私人利益的保护和珍视,自愿地加入一个新的政治体,而这个政治体的根本目的也正是保护私人利益。这种契约理论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形成了各种变体。上文引述康德在《论永久和平》中论证,可以视为一种非常抽象的、纯理论的论证。而美国立宪时自觉进行的社会契约实践,则交织了更加复杂的理论和实践。比如《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以大共和国和代议制作为作为解药,平衡承认私利和控制利益冲突。
在文明国家中,必然会产生土地利益、制造业利益、商业利益、金融利益,以及很多其他较小的利益,这些不同的利益赋予人们不同的感受和观念,将人们区分为不同的阶层。管理这些各种各样、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利益集团,是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同时也必然会把派系和分裂带入到政府的日常管理中去。
……
有人说开明的政治家能够协调这些相互冲突的利益,使它们完全服从于公共利益,这种说法完全是虚无缥缈的。领导不见得总是开明的政治家。在很多情况下,如果不进行间接思考,谋划长远,这样的协调完全是不可能的,而那些派系往往毫不顾及其他派系或者全体人民的利益,所以长远考虑很少会战胜他们的眼前利益。因此我们得出推论,导致派系斗争的根源是不可能消除的,想要化解其弊端,只能依靠控制其影响。
从马基雅维利和托马斯·霍布斯,到麦迪逊和康德,在差不多两百年时间里存在着多种不同的思想脉络,又相互影响缠绕发展出了各种不同版本的近代政治理论。为什么“利己主义”会在其中成一种主旋律乃至最强音呢?现实主义是其中的一项理由,同样重要的是,利己主义的反面是一种整齐划一的道德规范(也包括题主所提到的“凝聚力”)。乍看起来,这种齐一的道德规范是个值得追求的好东西(例如卢梭设想的公意),但现实中所指向的是一种外在于个人的、强加的、以古老传统和宗教信仰为基础的秩序与规范,或者我们直白点说就是欧洲近代的君主专制和教权“两座大山”。所以我们就会发现,只要是想抗争其中任何一座大山(哪怕如霍布斯只反教权但不反君主专制),其理论必然表现出质疑权威的革命性,也就是“利己主义”。
或者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看,在近代欧洲语境中,最利己的、最缺乏凝聚力的行为其实是个人信仰与君主不同的基督教派别。不同信仰的人如何结成一个国家是从霍布斯以降,近代政治思想家都需要回答的现实问题。这个问题被解决的如此成功,以至于很多不熟悉欧洲历史的人根本意识不到克服利己主义、追求凝聚力这种看似漂亮的措辞背后隐藏的是发动宗教战争和宗教审判,以及历史上一次又一次排除异己的相互仇杀。
所以题主所问一个国家全是利己主义者,这个国家会怎样?答案特别简单,就是我们现在眼睛里看到的现代国家的样子。